| 广州年鉴 | 前一篇 后一篇 |
|
类 目:广州概貌 分 目:广州城市总体规划 次分目: |
城市规划的回顾
广州解放以来,曾先后多次编制过城市总体规划。1952年~1958年,城市规划部门为迅速改变广州旧貌,把城市建设纳入正轨,共制订过9个城市规划方案,对全市工业区、新居住区的位置进行了选定,规划了全市主干道系统和排水系统。1958 年~1962年编制了第10、11方案,确定城市以组团分块发展,称为“三团”、“两线”。组团一指旧市区(包括河南、芳村);组团二指员村、石牌地区;组团三指黄埔地区,各组团之间以绿地与农田明显分隔,两线则为白云山两侧的广从、广花两线。这个规划提出了几个比较合理的原则:从历史形成的城市基础出发,对旧城改建扩建;将城市划分成若干组团,注意环境保护,控制城市发展规模;发展近郊工业城镇,与市区组成“子母城”等,以后的城市建设基本上执行了这一规划思想。“文化大革命”期间,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一度陷于停顿。1974年,城市规划部门又制订了城市总体规划的第12、13方案。1976年初,市委讨论了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决定在总体规划定稿前,先把道路、工业、仓库、港口码头、生活配套、园林绿化等6个主要项目规划确定下来。为保证规划工作开展,市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系统、各单位制定各自十年发展规划。在这基础上,城市规划部门于1978年编制了第14方案。1982年,在省、市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城市规划部门组织各方面的力量,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调查研究,编制了《广州城市总体规划》。这个规划已经中央和国务院于1984年9月18日批准。国务院就广州的城市性质、规模、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城市交通建设以及城市管理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明确的重要批示。总体规划近期到1990年,远期到2000 年,并划定了城市规划区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