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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广州概貌 分 目:1984年经济发展概况 次分目: |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
1984年,广州市在深入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进一步开展了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在前两年单项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逐步向配套改革和综合改革的方向发展。
在计划体制改革方面,按照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放活,简政放权,搞活企业等原则,进一步缩小了指令性计划范围,扩大了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范围。市管工业计划产品,由1979年的208种,减少到1984年的115种,减少了81%。除对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部分产品,严格按照指令性计划办法管理外,其余大多数产品,特别是日用工业品,逐步实行按指导性计划办法管理。如计划产品的购销方面,由过去商业包购包销,改为工商多种形式购销,协调衔接产销,促进了计划的完成。物资分配方面,除对钢材、水泥、木材、汽车、有色金属、橡胶等少数生产资料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外,其余大多数物资由物资部门或有关部门分配管理。据匡算,市属企业1984年消耗钢材约46万吨,其中计划内供应部分24.6万吨,占53.4%左右,其余42.6%是通过指导性计划或市场调节去解决。固定资产投资方面,除国家、省计划和市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外,其余地方自筹技术改造投资改为指导性计划管理。据1984年匡算,市属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指令性计划部分所占比例约为50.7%。外贸收购计划商品,由1979年的400种,减少到1984年的71种。农业生产计划全部改为指导性计划。主要农副产品实行指令性计划收购的品种,已由1979年的15种减少到1984年的5种,禽、蛋、水果、塘鱼、蔬菜、猪肉等,已先后放开产销。
在简政放权,增加企业活力方面,1984年对区、县、局(总公司)下放了部分计划权限,主要有:1.对投资在200万元以下,土建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建设和生产条件能自行平衡解决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区、县、局(总公司)审批,报市计委、经委备案。2.使用自有留成外汇,进口技术、设备,进行企业技术改造,总金额在2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区、县、局(总公司)审批。3.物资分配计划,市计委只管钢材、水泥、木材、有色金属、橡胶、汽车等少数物资的分配指标,品种规格和具体调拨下放物资部门管理。4.利用外资兴办的项目,凡投资在200万美元以下,建设、生产条件和产品销售不需要市综合平衡,产品出口不涉及配额,投资和外汇能自行偿还的,由区、县、局(总公司)自行审批,报市主管委办备案。
1984年在前两年第一批10户工商企业扩大自主权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又增加了92户扩权企业,给予扩大生产经营、产品购销、价格、资金使用、劳动工资、管理、机构设置、干部任免、固定资产处置、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审批、对外贸易等10个方面的权限。
1984年,广州市还积极探索运用经济杠杆进行宏观调节和搞活微观经济。逐步改革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体制,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了部分不合理的计划价格,如提高了生铁、钢材、煤等部分生产资料价格和啤酒、牛奶、液化石油气等偏低的短线产品价格,扩大了部分工业品质量差价、地区差价和城乡差价,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某些商品和项目价格背离价值规律的状况。同时,放开了部分商品价格,扩大了市场调节范围,如农副产品统购派购范围,从1979年的110种,减少到1984年的9种,允许完成任务后的、二类产品和三类农副产品议价购销及进入农贸市场。从1984年11月起,蔬菜由包购包销、计划价格,改为全面放开、议价议销。1984年,市区的消费品零售额中,属市场调节的比例占38.64%,日用工业品从最初放开200种小商品,到目前市列名管理计划价格的商品缩减为80种,其中保持国家统一定价的只有16种,其余64种实行幅度浮动价。重要的工业原材料,企业完成国家计划超产自销部分,价格允许在计划价格的30%幅度内浮动;同时,给区、县、局和企业下放了153种商品价格管理权限。
金融部门改革了银行资金只能贷放企业流动资金,而不能用于固定资产贷款的老框框,开办了中短期设备贷款和专项贷款,积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发展第三产业,放宽企业的贷款和还款条件,实行差别利率,鼓励企业利用贷款进行技术改造。1984年,市工商银行的技术改造贷款余额9.13亿元,比上年增长70%。在财政税收方面,允许市属工业企业按销售额提取一定比例的新技术开发基金,给予新产品减免税照顾,对部分出口有亏损的产品实行减免税等政策,鼓励新产品开发和发展出口产品。1984年,各项减免税款达8,800多万元。
此外,试行了企业自费工资改革,主要形式有企业内考核浮动升级、定级、职务(岗位)津贴、浮动工资标准和工资总额包干等。到1984年底,全市实行自费工资改革的企业有1,160个;职工人数50万人,占职工总额的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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