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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经济文件选编 分 目:环境保护 次分目: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1983年2月25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中央、省、部队驻穗各单位:
市政府同意《广州地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去年,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是一项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关系我们中华民族繁荣昌盛、子孙后代健康问题的文件。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这件事,要坚持二十年,一年比一年好,一年比一年扎实。为了保证实效,应有切实可行的检查和奖惩制度”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情况,特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加强对运动的组织领导
各战线、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有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植树运动,成立相应的专、兼职机构。各基层组织,应把义务植树和经常性的绿化、美化环境工作抓好,在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建立必要的造、管、护等责任制度,使植树造林栽花种草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做好绿化宣传工作
广播、电视、报社、文艺、文化站等宣传部门,要按照《决议》提出的“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一规划,扎扎实实,持之以恒,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二十八字方针,联系绿化造林与国计民生的关系,图文并茂、有声有色地讲清道理。
三、绿化与卫生相结合
今年,各植树单位,要结合卫生工作,把垃圾运到植树地点去,作为植树基肥,提高植树质量,又搞好环境卫生工作。
四、坚决制止乱砍滥伐,保护山林绿化
中央要求,制止乱砍滥伐这股歪风,基本制止还不行,要完全制止。因此,凡未经绿化部门批准而砍伐山林、树木者,不管是谁,是什么理由,都要严肃处理。占用城市绿地的,要限期退还。
今后,绿委要牵头组织各系统、各部门对绿化工作的自检和互检,形成制度,加强督促,总结提高,尽快地把广州市建设成为名符其实的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