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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文化、新闻、出版事业 分 目:文化事业 次分目: |
首届鲁迅文艺奖金颁奖
1981 年,中共广东省委为推动全省文艺创作,繁荣文化事业,促进四化建设,拨款50万元,设立广东省鲁迅文艺奖金,并委托省文联实施,定期1~2年评奖1次。首届评奖工作从1982年初开始进行,成立了由省市宣传、文化等部门和单位及文艺界知名人士欧阳山、杜埃、关山月、郑达、洪遒、华嘉、李门、李鹰航、梁伦、吕坪、罗源文等人组成的评委会。经过广大群众和专家上下反复磋商,评选出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至1982年6月底止,群众公认的具有全省最高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并在全国有相当影响的各种优秀文艺作品共56 件,于1983年9月12日在广州举行首届颁奖大会。获奖的56件优秀作品中,1等奖8件,包括老作家欧阳山的长篇小说《柳暗花明》(长篇小说《一代风流》第三卷)、著名画家关山月的国画《鼎湖山组画》、珠江电影制片厂的故事片《乡情》等;2等奖26件,包括中年作家陈国凯的长篇小说《代价》、刘仁毅的油画《月是故乡明》等;3等奖22件。评选得奖作品的特点是:作品门类多,题材广。包括文学、戏剧、美术、音乐、电影、电视、舞蹈、民间文艺、曲艺、摄影、杂技、书法篆刻等10多种门类;既有现代题材,也有历史题材;作品思想性和艺术性都比较强,有较好的社会效果;还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方色彩。奖金分别为:1等奖1,000元;2等奖500 元;3等奖300元。同时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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