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 | 前一篇 后一篇 |
|
类 目:教育事业 分 目:普通教育 次分目: |
发展中的中小学勤工俭学活动
广州市中、小学的勤工俭学活动,经历了从萌芽到逐步成熟的发展过程。
历史回顾解放初期,广州市一些中、小学便开展了勤工俭学活动。1958年,根据党的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广州市中小学纷纷办起了小工厂和小农场,开展各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当时,市内中学办校外农场或园地的有27所,占市属中学总数的31%,拥有土地1,771亩;在校内开设五金、木工等工厂(场)的47所,占总数的54%;利用校内园地办小农场的30所,占总数的34.48%,共有土地156亩。还有一些学校与工厂、农村挂钩,参加定期或按生产需要的临时劳动。更多的学校是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服务性的劳动。
这段时间,由于缺乏经验,加上“左”的思想影响,学校劳动时间偏多,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1961年,教育部制定了《全日制中、小学工作条例》后,这些现象很快得到了纠正。1963年后,勤工俭学得到稳步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四人帮”肆意歪曲党的教育方针,大搞“开门办学”、“以干代学”,广州市区中学在郊、县办分校74所,市内小学到近郊办学农点,劳动过多,影响了教学质量,勤工俭学也受到干扰和破坏。
粉碎“四人帮”后,教育部门对校办厂、场进行了调整、整顿。1980年,成立了广州市教育工业公司(属市教育局领导),主管全市中、小学的勤工俭学工作。这段时间,城镇学校以校办工厂为主,农村以校办农场为主。校办工厂经营方式有自产自销和来料加工两类;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还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活动。
据统计,1981年和1982年,全市(不含清远、佛冈两县)开展勤工俭学的学校(中、小学),分别为1,068所和905所,校办农场有土地7,800多亩,分别实现总产值2,415 万元和3,456万元,获纯利润745万元和849万元,创外汇107万美元和174万美元。
1983年勤工俭学活动的新发展 1983年,广州市各中、小学贯彻《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对不适应教育特点的生产、经营项目继续进行调整、整顿,使勤工俭学进一步走上正轨。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了勤工俭学的管理机构。广州市属14个县、区教育局,已有12个县、区(除花县、佛冈县外)建立了教育工业公司或勤工俭学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干部60多人,连市教育工业公司干部在内,共有专职干部近90 人。市区各中学也相应建立起校办工厂领导小组或派干部任厂长。
(2)结合学校的特点,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城市中小学以办工厂为主;农村学校以办农场为主(包括林、牧、副、渔、果业)。校办工厂有五金、电器、机械、化工、木器、服装、印刷、玩具等类产品。个别产品还进入了国际市场。如第58中学校办工厂的“灭蚊留香”,第11中学的“四合一”畜肥灵,第30中学的代盐,第49中学的“银声牌”高音喇叭,第90中学的“幼苗牌”冷电曲发水,第23中学的弧型门拉手,第119中学的香精,广雅中学的通用脱色树脂,一直畅销国内市场。第26中学的纺织印染设备——弯棍扩幅器、第103中学的珍珠膏还接受了出口加工的任务。全市校办农场有土地1万亩,林场7,000多亩,茶场500多亩,种有各种粮、油作物和各种果林、杉林。1983年全市中小学共2,768 所,开展勤工俭学的达924所,占学校总数33.38%,其中市区中学开展面达93.5%,市区小学开展面达84.95%。校办工厂(车间)663 个,农场469个。
(3)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活动。1983年,接受港商来料加工或合作生产的单位已发展到63个,引进的项目有教具、玩具、电子、服装针织加工等。为国家创造外汇242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8.8%,居全国省辖市同行前列。广州市教育工业公司还与港商合作,办起了国内第一间专门生产儿童、幼儿教具、玩具的教育玩具厂。
1983年,全市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共41.4万人次,占在校学生42%,少数学校利用校办厂、场办起职业、技术专业班和开设综合技术教育课。既推动了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又使学生学到一定的生产知识和技能。
从1976~1983年,全市中、小学勤工俭学获纯利3,791.8万元(不含清远、佛冈县),其中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补充学校经费、购置教学设备共989.27万元,占纯利的26.09%;用于改善师生福利(含集体福利事业)共1,168.3万元,占纯利的30.81%;其余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更新设备。1983年全市中小学勤工俭学总产值3,892.48万元,获纯利780万元,参加生产职工(含合同工和临时工)7,34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