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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商业
分  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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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迅速发展

    1983年,广州市零售商业、服务业,特别是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有了较大的恢复和发展,对于促进商品流通,繁荣市场,方便人民生活,起了很好的作用。1983 年末,广州市区(含郊区、黄埔区)商业、饮食服务业、修理业的网点(含批发机构)已发展到40,816 个,比上年增长43.2%;从业人员35.07万人,比上年增长34.2%,平均每个网点有从业人员8.6人。其中,国营网点5,965个,比上年增长26.5%;从业人员21.5万人,比上年增长25.4%。集体网点7,584个,比上年增长21.8%;从业人员9.26万人,比上年增长36.7%。个体网点27,169个,比上年增长54.7%;从业人员3.4万人,比上年增长53.5%。国内合营企业58 个、860人,中外合营企业40个、8,088人。现在,从事商业、饮食服务业和修理业的人员已占城市人口的11.11%,平均每百个居民有网点1.3个。与1955年比较,从事商业、饮食服务业和修理业的人员占城市人口比例多了2.5%,平均每百个居民拥有的网点仍少2.51 个。但是,现在商业网点的规模较大,1983年平均每个商业网点有从业人员8.6人,而1955年仅有2.26人。

    在国营、集体和中外合营的网点中(个体户除外),属于商业(包括饮食服务业)主管部门开设的网点占53.7%;机关团体开办的占2.4%;学校办的占几9%;城镇街道办的占14.6%;农村社队办的占11.2%;国内合营的占0.4%;中外合营的占0.3%,其他部门办的占16.5%。

    由于多种经济形式的发展,使集体商业、个体商业和集市贸易的社会商品零售额大幅度增加,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比重不断上升,社会商品零售额的构成发生明显变化。1983年,市区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的社会商品零售额27.39亿元,比上年增长11%,比1979年增长85.6%,平均每年递增16.7%;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从1979年的83.55%,下降为75.22%,平均每年降低2.6%。集体所有制商业零售额氏92亿元,比上年增长17.9%,比1979年增长1.4倍,平均每年递增24.8%;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从1979年的13.84%,上升为16.27%。中外合营企业是从1982 年开始办的,1983年零售额1,546 万元,比上年增长1.24倍;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0.42%。个体商贩零售额10,249万元,比上年增长43.7%,比1979年增长近200倍,平均每年递增近3倍;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从1979年的0.03%,上升到2.82%。农副产品市场零售额19,169万元,比1982年增长20.6%,比1979年增长3.2倍,平均每年递增43.3%;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从1979年的2.58%,上升到5.27%。但是,目前商业网点分布仍不合理,尤其是边缘区、新居民区网点过少,群众购买商品很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