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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理流通渠道,搞活市场
随着农村经济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农副产品日益增多。商业部门为了适应商品生产发展的需要,积极疏理流通渠道,大力组织农副产品进城,进一步搞活了市场。在建设开放式、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体制,逐步形成四通八达的流通网络方面有了新的进展。
为了更好地发挥广州市场作为商品集散地的作用,在市区和近郊站前路、三元里、芳村(2个)、江村、太和、沙河、双桥增设了8个不同类型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扩大了市场调节。据不完全统计,1983年8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成交额达3,100万元,商品成交量3,020 万斤。农副产品批发自由交易市场的设立和发展,促进了农村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专业化、社会化,也为城市个体户、宾馆、饭店以至各类零售门市部选购商品提供了方便。
进一步放宽政策,逐步扩大议购议销范围。1983年,市内贸易货栈、购销部、信托部已发展到46 户,比上年增加6户,其中商业、粮食、供销占32户。市区国营商业农副土特产品和粮油的议价商品购进总额7.05亿元(不包含日用工业品),比上年增长20.9%,为开始恢复货栈的1979年的5.87倍,占同类商品购进总额的33.6%。其中区外调入的议价商品4.29亿元,占议价购进总额的60.8%。议销商品总额7.76亿元,比上年增长29.9%,为1979年的6.7倍,占同类商品销售总额的32.4%。调出区外的议销商品2.22亿元,占议销总额的28.6%。
集市贸易有新的发展。1983 年,城乡集市已发展到233个,比1982年增加19个。其中8县147 个,郊区和黄埔区55个(包括批发交易市场7个),市内4个区有31个(包括批发交易市场1个)。成交金额持续上升,上市商品大量增加,交易活跃兴旺。据统计,1983年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金额54,782万元,比上年增长21.8%,相当于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0.8%。其中8县成交额31,256万元,增长17.1%;郊区和黄埔区的成交额8,688万元,增长29.4%;市区成交额14,838万元,增长20.9%。主要的肉、禽、蛋、水产品、蔬菜等3大类商品,上市成交量比上年增加14.4~23.9%。市区(含郊区、黄埔区)的农副产品市场,1983年为居民提供猪、牛、羊、禽、蛋、鱼等副食品总量10,352万斤,比上年增长1.2倍,占市区社会商品零售量的18%。集市贸易的规模逐步扩大,农村“万人墟”发展到15个以上,很多市场逐步向综合性发展,上市的商品既有农副产品,又有日用工业品、生产资料;既有零售、也有批发。城乡、地区之间的贩运活动大大增加,过去上市商品主要是农民自给剩余部分,现在向商品经济发展,流通范围扩大。较大的集市,已逐步发展成为农副产品的集散地和工业品下乡的交易场所。外地贩入的商品,在市区农副产品市场占80%,在农村集市占40%以上。产品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和省内外30多个县。这些情况表明,集市贸易已从农民互通有无、调剂余缺的场所,发展成为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商品流通的一条重要渠道。
1983年7月,在文化公园内开办了常设的“广州市日用工业品交易市场”,进场设点的工业生产单位有102个,主要是街道工业企业,商业单位有4个;上市日用工业品8,000多种,小商品占52%。该市场以批发为主,兼有零售。据开设后4个多月统计,有来自黑龙江等23个省、市和省内26个县、市参与交易,成交额510万元,批发占74%。该市场实行产销见面,环节减少。街道工业和集体工厂有了他们直接交易的场所,便于推销产品,也为日用工业品增辟了一条流通渠道。从1980 年10月开始,在城区陆续开设了5个日用小商品市场,以成交服装为主,有部分小五金、小百货,还有少量日用杂品,到1983年底有摊位883档,摆卖人数1,572人。1983年成交金额1,000万元,其中服装类836 万元,占83.6%;百货类86万元,占8.6%;五金类31万元,占3.1%。1983年在郊县城镇又发展了14个日用小商品自由市场,有摊位2,000 多个,每月成交额超过200万元,其中服装类占43%,糖烟饼类占26%,百货类占11%。这些市场的商品来源主要是家庭小手工业者制成商品后,通过个体户在市场摆卖。在农村,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也进场设点摆卖。购买对象大部分是城乡居民,也有外省顾客,这些日用小商品市场的开设,促进了工业品下乡,方便了群众生活,受到欢迎。
打破条条块块界限,放开搞活。欢迎外地企业来广州市设点经营,目前在广州市设展销店、门市部以及联营的有223间,其中有90%是来自省内各地、县的,也有来自上海、湖北、黑龙江、新疆等外省、市的,这些店以经营本地农副产品为主,也经营当地工业品。由于外地直接到广州设点,减少了商品流通环节,各地有特色的产品很快就能和广州群众见面。郊区农民亦纷纷来市集资兴办商业和饮食服务业。仅水果类,就有郊区罗岗公社、九佛公社、白云山农场、河南园艺场、黄陂果园农场等10多个单位来市设立门市部,1983年销售水果10万担。此外,也允许企业出外经营,把生意做活,1983年核发了“外出经营许可证”148个。改变了工业自销门市部不作批发的规定,对允许自销的产品,既可零售,也可批发。
冲破一、二、三级批发层次,市区的批发部门、货栈、零售店、肉菜市场、宾馆、饭店可以直接到产区的收购站甚至同生产者直接挂钩进货,或在店门开展就地收购。县、区的商业部门和生产单位也可以直接与各经营单位挂钩推销农副产品。既要求商业部门抓好主营业务,又可以开展兼营业务;零售企业也可以因地制宜,跨行业综合经营,兼营批发业务。商业部门采取这些新办法,使零售商店的现有渠道和经营条件得到充分发挥,实际上等于在全市增设了数百个农副产品收购点和采购点。比如市副食品公司属下118间零售店,全部允许自由到外地采购和开展就地收购农副产品业务,其中有60%的门市部还兼营小批发。1983年,购自市外的副食品和土特产品就有9.67亿元,比上年增长8.9%,占同类商品购进总额的41.6%。
尊重价值规律,在平等地位上和农民进行商品交换。从1983年4月开始,议价商品除稻谷、大米、面粉、食油4种仍继续执行最高限价管理外,其余品种全部取消最高限价,由经营单位随行就市作价。对于农副产品市场和个体商贩经营的商品,也不搞限价管理,商品价格随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而上落;同时,国营单位参与议价商品经营,用经济手段平抑市价。改革后,议价和市价的副食品大幅度增加。生产发展了,商品多了,物价平稳,有部分市价商品还开始下降。1983年与上年比较,物价总指数只上升0.6%,其中牌价商品还下降了1.1%,市价商品降低了0.1%。
由于商品渠道多了,经济活了,促进了城乡、地区之间的交流,补充了国营商业的不足。改善了城市的副食品供应,基本上恢复到50年代的供应水平。过去市场上难得见到的山珍海味如鲍、参、翅、肚、山瑞、鱿、章、地、墨、虾、蚝以及河鲜品
广州“吃鱼难”的问题,已基本上解决,1983年市区水产品零售量1.72亿斤,平均每人消费量54.6市斤,比上年增长19.6%,比1979年增长1倍,其中属计划内的牌价供应5,766万斤,占零售量的33.5%;属计划外的议价供应6,914万斤,占零售量的40.1%;购自农副产品市场4,542万斤,占零售量的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