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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环境保护 分 目:环境管理 次分目: |
加强环境保护法制管理
为了保证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的实施,广州市加强用法律手段来促使企业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环保部门依据市政府近年颁布的《广州市消烟除尘管理条例》、《广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敦促有关超标单位加速治理,收到较好效果。一年来,已使41个噪声超标单位达到或基本达到规定的标准。如广州制线二厂的机械噪声干扰四邻,通过建立密封式隔声墙,使边界噪声从82分贝降低到61分贝。广州糖果厂饮料车间的高压离心机三班运转,发出刺耳的高频噪声,改建隔声房和安装消声器后,边界噪声已从80分贝降至53分贝。与此同时,市、区、县环保部门对违反法规的单位进行了教育、警告和处罚。市环境保护办公室组织了各区环境监测站,连续观测市区烟囱排烟状况,对排烟浓度超过《消烟除尘管理条例》规定标准的单位,发出警告通知书。随后,对42个黑烟污染严重的单位执行了罚款处理,并将罚款主要用于补助一批重点单位改炉和消烟除尘,小部分用来补助各区奖励防治污染的先进单位与个人,做到奖罚分明,推动了改炉节能,改善了环境。
市、区、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分别处理了一批事故性排污单位。如广州丝绸染整厂把一桶二苯醚连同余泥运去填塘,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广州第一棉纺厂、保温瓶厂、第一橡胶厂泄漏重油严重污染水源,被分别处以罚款和给予通报批评。有关部门随后召开了事故分析会和经验交流会,吸取教训,建立、健全了防治污染的制度,订出防治污染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