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 | 前一篇 后一篇 |
|
类 目:基本建设、建筑业 分 目:基本建设 次分目: |
基本建设发展的曲折历程
解放初期,广州市的经济经过三年恢复以后,从1953年开始,进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在工业方面,新建、改建和扩建了一批工厂,同时建设了展览馆(即现在的出口商品交易会)、华侨大厦、体育馆、越秀山体育场等重要工程和一批职工住宅区。这个时期的基建投资额共63,572万元,新增固定资产共49,315万元。建设速度较为稳妥,投资比例也较恰当,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比例大体上是10:6,交付使用率也达86.06%。但是,由于缺乏建设经验,也发生了有机肥料厂、第一糖厂等建成后不能投产的问题,苧麻纺织厂也在后来改为绢麻纺织厂。
1958~1962年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广州的基建项目上得多、发展快。新建扩建了大批钢铁、机械、轻纺、支农等骨干企业,员村、鹤洞、河南3个工业区已初具规模,还建设了珠江大桥,把芳村地区与市内联成一片。这个时期的基建投资额共达122,655万元,比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增长92.94%;新增固定资产95,841万元,比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增长1.02倍。这个时期建成的项目,为广州市后来的经济发展打下了重要基础。但是,由于指导思想上存在着“左”的错误,忽视综合平衡,只想“跃进”,忽视可能,因此也造成不少浪费。这一时期生产性建设和非生产性建设的比例是10:3,开始造成人民生活的紧张。
1963~1965年,广州的基本建设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压缩基建投资规模,调整投资方向,停建或缓建一批不能发挥投资效益的冶金、机械项目,把资金转向轻纺工业的技术改造,并新建改建了一批文化、卫生、教育项目和职工住宅,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投资比例调整为10:4,比例失调的情况有所缓和。这个时期的基建投资额虽只有49,930万元,但新增固定资产达43,116万元,交付使用率达86.35%,投资效益恢复到“一五”时期的水平。
“文化大革命”时期,整个基本建设处于混乱和停顿的状态。大批工厂被外迁“上山入洞”,浪费投资达数千万元以上(尚未包括各系统单位的其他费用)。只是在1972年以后,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指示下,才重点搞了黄埔新港、广州石油化工厂、广州供水工程和外贸工程等建设项目。在这10年里,广州的基建投资额共花去230,492万元,新增固定资产共164,766万元,交付使用率只有71.4%,而且有的项目虽已形成固定资产但并不能投产使用。例如广州树脂厂的6,000吨聚氯乙烯生产线,1972年4月建成后,不能正式投产,1978年停产,设备大部分报废,损失360万元。这一时期生产性投资和非生产性投资的比例是10:2,人民生活和城市设施的急需项目大都被挤掉了,严重影响了人民生活。
粉碎“四人帮”以后的前3年时间里,由于没有足够估量“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后果,指导思想上还受“左”的影响,急于求成,上了汽车、拖拉机、钢铁“三大会战”的一批项目,又给建设事业增加了许多新的困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从1979年开始,认真贯彻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广州市基本建设摆脱“左”的束缚,遵循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循序前进、讲求实效的原则,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首先是压缩基建规模,清理在建项目,有93个项目(其中属于投资不落实的52项,工艺技术不过关的5项,建设方案长期定不下来的4项,供产销不落实的7项,建设地点不落实的21项,其他4项)作停建、缓建处理。这些项目的原投资计划为13,800万元,占全部清理项目投资总额的15.3%。1980年,继续进行清理,又对不具备建设条件的个别项目作了停缓建处理。经过这两年的清理,国家回收了一批建设资金和建筑材料用于保证重点建设。其次是调整投资方向,加强能源、交通重点建设。从1979~1983 年的5年间,用于建设能源的固定资产投资达2.3亿元,用于运输邮电部门的投资达13.2亿元,在全部投资中所占比重比以往有很大增加。再次是调整城市建设中“骨头”和“肉”的比例关系,加强居民住宅、市政设施等关系人民生活的建设。1979~1983年,全市全民所有制单位住宅投资达148,699万元,平均每年近3亿元,比1953~1978 年的每年平均数增加13倍。另外,积极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加强国内建设,也取得良好效果。5年间,引进外资的项目共完成投资额5.26 亿元(其中外资占4.2亿元)。白天鹅宾馆、东湖新村、晓港城、员村昌乐园以及集装箱分厂等许多项目均已竣工交付使用。东方宾馆贷款3,800万港元进行改造,仅1年就还清了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