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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城市建设 分 目:村镇建设 次分目: |
村镇建设迅速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广州市乡村与小城镇建设,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随着乡村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分布在农村地区的大小墟镇逐步繁荣,墟镇人口增加,建设得到发展,在许多乡村,不少农民盖了新房,农民住房有所改善。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后的较长时期内,由于政策上的变动,乡村与小城镇建设发展比较缓慢,村镇面貌变化不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农村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乡镇企业的兴起,县、区、乡和农民个人的收入逐年增加,从而促进了乡村与小城镇建设的发展。近几年,全市农村地区,到处都出现建设热潮,乡村与小城镇的面貌变化较大,人民的居住条件与生活环境有较大改善。
(一)小城镇建设发展迅速市属郊县共有149个小城镇,其中有14个建制镇,其余为区公所所在地墟镇。
这些小城镇大多数是历史上已经形成的,它们是一定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工农业产品交换的纽带。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由于对小城镇建设重视不够,缺乏资金,因此许多小城镇基础设施很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商品流通领域中处于重要位置的小城镇,普遍出现了交通拥挤,车辆堵塞、住房紧张,给排水设施不足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矛盾,近几年来,大多数小城镇主要是着重抓了市政设施、公共福利设施和住宅的建设。建设资金主要是依靠县、区、乡各级通过多种途径集资,省、市给予适当的补助。经过几年的努力,这些小城镇的建设都比以前有较大发展,城镇面貌不断改变,在经济比较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县,城镇的建设速度更快。以番禺县市桥镇建设为例,从1981~1983年这3年间,市政建设投资达6,024.4万元,其中公共建筑(含商业服务业、文教娱乐、医疗卫生)投资709.4万元,市政设施(含道路、自来水、下水道)投资453万元,住宅建设投资4,900万元。经过几年的建设,市桥镇居民每人平均住房面积已从1979年的3.9平方米,增加到6.5平方米;自来水日供水量从1979年的3,500吨增加到1.7万吨。修建了镇内的工业路、长堤、环城东路、环城中路、新城路,扩建了桥东路、大北路北桥,铺筑新马路长达4,700米,新建的市桥大桥已于1980年通车,大大改善了市桥镇交通状况。据统计,1978~1983年市桥镇建设资金来源的构成是:县镇各部门自筹占61%,省、市拨款占3%,镇投资占13%,县地方财政拨款占4%,华侨、港澳同胞捐助占10%,私人投资占9%。
(二)农民住宅建设规模空前 1981~1983年,全市农村(不包括去年划入的清远、佛冈两县)农民私人建住宅的投资总额为8.05 亿元,总建筑面积721万平方米,平均每个农业人口增加居住面积3.13平方米。这样的建设规模是前所未有的。
新建的农民住宅质量比以前也有很大提高,在山区砖瓦房已代替了泥砖屋;在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园林别墅式的楼房比比皆是。许多农民住宅装修也很讲究,水刷石、彩釉砖和马赛克等较高级的装饰材料已被广泛采用。
在建设住宅过程中,各区、县按规划建设了一批农民新村,如番禺县北郊乡新村,莲花山渔民新村,花县赤泥区巴江乡新村,增城县仙村区上基乡新村,郊区钟落潭区长沙埔乡新村等。从1979年开始,市桥镇北郊大队在镇北建设了一个农民新村,共有120多间农民住宅,新村布局整齐美观,体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面貌。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农村还建设了乡文化室、文化中心。
(三)加强村镇建设的管理和规划工作 为适应村镇建设迅速发展的形势,克服建设中出现的混乱状况,市和区、县都加强了村镇建设管理和规划工作:一是加强管理。市、县、区已相继设立了村镇建设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同时,根据国务院的《村镇建设用地管理条例》和省的《村镇建设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制订出本县、区实施细则,使村镇建设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抓紧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全市已完成花县、番禺、从化、增城、龙门、新丰6个县城的规划,清远、佛冈两县城和其余6个县属建制镇的规划工作正在编制。同时,全市还完成了68%的区(公社)、墟镇规划和5.2%的乡中心村规划。1983年7月,市组织了一次全市村镇规划竞赛评议活动,有花县新华区马溪乡中心村规划等6个规划方案获奖。三是开展了村镇规划人员培训工作,市、县两级到1983年底,已培训规划人员4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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