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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城市建设 分 目:城市规划 次分目: |
莲花山规划
莲花山位于番禺县东南部珠江口处,距离广州35公里,东隔珠江口与黄埔新港相望,南临狮子洋,距港澳约60海里。
莲花山居民区始建于1958年,部分渔民来自黄埔,部分渔民来自番禺县内沿海地区。为鼓励飘泊散居的渔民上岸定居,市选择了莲花山脚滩地建村,土地面积140公顷,常住人口7,884人(渔民户1,200个,人口5,800人,占总人口的75%)。
莲花山又是一个风景旅游区,面积148公顷,山上有莲花塔、莲花城、莲花岩等名胜古迹。这里旁近珠江出海口,气势磅薄,风景秀丽,视野辽阔。在广州市总体规划中莲花山划为广州市的风景区。1983年开放风景区以来,平均每日游客超过1,000人,节日达12,000 人。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开拓莲花山风景区已具备了条件。但是也出现了渔民旧址的落后状态与渔民经济条件好转对生活的要求不相适应和旅游业发展对环境、服务业的要求不相适应的新情况。因此,广州市人民政府把该地区选定为近期重点建设规划地段,并订出规划设计方案。
莲花山规划分两部分:一、旧址改建;二、开发风景旅游区。
旧址改建首先从关心群众生活福利入手。近期项目有:开设水厂,力争1984年前供水;整治下水道,把污染性工厂迁出,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上述工作,除造纸厂已选在梅山糖厂等待搬迁外,市政建设部分先后落实。新渔民点在不占耕地、不影响风景区的前提下,选择6公顷岩坡地,每户用地面积70~100平方米,每户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上下。渔民私建房为1.5~2层,干部住宅按公寓设计,3~4层。每户之间预留面积40~60平方米作为公共建筑、停车位置,并由市设计院按渔民生活要求选定若干标准图纸,指导村民建房。1983年又在低洼废墟地填砂,规划建房90户,并逐步把密集的棚户按防火安全要求改建。新渔民村的码头、中小学、医院和文体活动中心,已选择了合适的地方;在旧墟中心街道两旁,则安排兴建服务行业。
在开发风景旅游区方面:首先修复古迹,整理文物。著名的莲花山塔已于1983年重阳节前重修完工,燕子岩亦新筑了游廊。围绕着这些重点风景点的服务性建筑正在陆续兴建。为了适应旅游事业的发展,一批高级的旅业、饮食业已选址筹建,今后发展重点在交通。旅游工业、友谊商店、旅行社及外贸的展场、土特产、地方工艺等也有发展前景。
风景区规划另一重点是注意环境美化、生态平衡,防止杂乱建筑占据风景线;增设旅游风景点、园林建筑小品,讲究风景区环境空间的优美和完整性;控制民房住宅向风景区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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