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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城市建设
分  目: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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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县马溪中心村建设规划

    花县马溪乡地处富饶的广花平原上,距县城新华镇6公里。该乡以经营水稻生产为主,社队工副业和种植水果、养鱼为辅,素有新华区“粮仓”之称。马溪中心村位于该乡东南处,有560户人家,约2,800人,是一个单纯的农村居民点。

    一、规划宗旨和期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马溪乡农民开始走上富裕道路,人均分配水平逐年提高,乡一级的集体经济不断壮大。马溪乡是侨乡,近三分之一的社员家庭有亲友在国外及港澳居住。从改善社员的居住、环境及服务条件出发,根据马溪乡的自然特点,综合进行中心村的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和逐步配套完善生活设施,有步骤、有计划地把它建设成为具有南方乡村特色、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村,是规划的宗旨。

    中心村建设以近期、中期为主,兼顾远景。近期考虑到1988 年,远期到2000年。

    二、规划布局(1)着意使中心村布局合理 规划方案对现状不合理的部分作了必要的调整。原乡公所、小学校、卫生所、商店等公共建筑偏隅一角,规划迁至较为适中的马溪岗上布置,并在村内、内旁控制腾出农民俱乐部、文化室、幼儿园及其他基层服务项目,还有社队企业、专业户等的发展用地。形成以乡级公共建筑为中心,外围是社员住宅、基层公共建筑,再外面是社队企业、专业户用地,四周有广大农田耕地,村内主要道路成环,次要道路呈放射状与机耕路较为衔接,各功能部分联系便利的向心式乡村格局。

    (2)充分利用坡地建设,不占农田耕地盖房 规划方案坚持节省农田的重要原则。无论是新建或迁建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均在山坡地或腾出的空地上因地制宜建设。如小学校迁到岗地新建,原校舍作为从内村高密度住宅片调整出社员住户的建房用地。中心村主要建设发展用地在马溪岗岗上及西岗、东岗坡边地段。规划所有改建、新建农舍为2~3层带院住宅,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建筑平均层数。

    (3)重视规划实施的可行性 规划方案根据马溪乡社队企业集体经济的发展基础,重点考虑安排建立统一供水设施等近期项目,并对主要公共建筑及中心村社员福利设施项目的建设作了初步概算。采用发展集体经济,向社员集资,动员侨胞、港澳同胞捐赠等办法筹集建设资金。社员建房所用材料、资金由个人自筹,由乡公所统筹安排用地和进行基地平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