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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农业 分 目:国营农工商企业 次分目: |
试办联产承包的职工家庭农场
广州市国营横江农工商联合公司(原国营横江农场),于1983年初实行职工家庭联产承包经济责任制,试办了职工家庭农场,进一步搞活了国营农场系统的经济。
横江公司位于从化县境内,公司属下的横江、高田、沙梨园、长江庄4个农业区,原是集体所有制的生产队。1958年并入国营横江农场,农民成了国家职工。入场后,这4个区的生产条件和经营项目,与过去区别不大,仍然实行吃“大锅饭”的办法,4个区每年亏损20~30万元。1980年农场成立农工商联合公司,实行生产责任制,生产有所发展,收入相应增加,但直至1982年仍然亏损16.9万元。1983年春,在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的帮助下,横江农工商联合公司勇于改革,决定实行大包干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在坚持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的前提下,把3,200亩水稻田、花生地、投产果树和143亩鱼塘,以及价值16万多元的耕牛、农机具,全部分给271个职工家庭承包经营。承包期间职工停发原来工资,一切生产费用由家庭自筹。但保持国家职工身份不变(承包期间计算工龄),原工资级别不变(包括按规定调整工资),退休待遇不变,公费医疗待遇不变。家庭农场按承包规定上缴利润,上缴企业管理费,上缴折旧费,上缴劳保福利费。生产收入完成上缴任务后,全部归家庭所有。
家庭农场能使劳动者灵活地安排劳动时间,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经营,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过去集体生产大排工时,职工整年忙个不停,如今自己承包有半年的实际劳动日就够了,其余时间就搞副业生产。1983年各家庭农场的承包生产和副业经营都大幅度增产,对国家的贡献也多了。据统计,1983年4个区完成征购粮122,569斤,购粮180,201斤,交售公司粮406,636斤,交售国家派购肉猪3,870担,各项任务都已超额完成。此外,并有大批粮、油、三鸟、肉猪、塘鱼、水果、蔬菜等商品上市。这一年,公司不但不用支付30多万元的职工工资和生产费用,而且各家庭农场还上缴管理区利润14.7万多元。1983年职工家庭农场的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根据8户家庭农场的调查,15名劳动力平均每人承包收入773元,比上年平均每人工资收入452元增长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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