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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农业 分 目:水利事业 次分目: |
1983年水利建设发展概况
1983年广州水利建设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突出抓好基本建设工程维修和管理工作,发挥了工程效益。1983年国家投资1,551.71万元,其中基建占739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及事业费占668.21万元。另外,小水电基建投资150万元,特大防汛费500万元。据年底的统计,已完成水利投资额1,347万元,占计划投资的86.8%,新增灌溉面积1.4万亩,新增治理洪涝面积0.51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1.66 万亩,改善治理洪涝面积47.1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3.97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4平方公里,新增改善人畜饮水7条村庄共950人。另外恢复灌溉面积15万亩,恢复防洪面积5.79万亩,恢复治涝面积1.76万亩。新增电动排灌装机容量4,893千瓦,电动排灌配套及设备更新改造2,084千瓦,新增小水电装机19,316千瓦,全年发电量达3.99 亿度。在小型农田水利方面,除险加固山塘水库64宗(包括处理病险库9宗),维修陂坝渠道及清淤1,077处,共长302公里,堤围培修219处,共长695公里,其中新砌石堤长4,979米,翻砌石堤3,420米,改建维修水闸119座。这些措施,为保障农业丰收提供了有利条件。各县(区)的工程管理单位,都想方设法提高经济效益。据全市国家管理的水利工程共56项,统计综合经营总收入达961.21万元。其中全年实收水费108万元,占应收数的108%;发电量因当年雨水充沛,超计划完成,收入达649.12万元;水库捕鱼总产量达109.4万斤。
1983年水利建设的主要做法是:
基建工程、农田水利项目推行投资包干和合同制 为了充分发挥投资经济效果,对基建工程和5万元以上的农田水利项目,全面推行基建投资包干和合同制;5万元以下的农田水利项目也尽量实行合同制。1983年签订合同的基建工程共13项,已按计划完成的9项,其余4项尚在施工中。已完成的9项工程年度投资是180 万元,节约了资金60,000元,占计划的3.4%。1983年农田水利项目计划是440宗,已签订合同的有431 宗,占总数的89.6%,已按计划完成的347项,尚在施工的47项,未动工的37项。农林水利项目实行合同制后,做到了有计划的项目必有工程,这就有效地制止了过去挪用专材专款的的现象。
水电工程推行承包管理责任制 在工程管理岗位责任制和定额管理等工作的基础上,水电工程管理承包责任制由点到面逐步铺开。据番禺、增城、郊区、龙门等4个县(区)的统计,总数171项小(一)型蓄水工程,已落实承包责任制的有155项。承包管理责任制有4种形式:一是专人承包;二是有综合经营项目的山塘、堤围、排灌站专业承包(以上在小型工程管理单位实行);三是对综合经营、规模较大的工程单位实行联产承包;四是在相当于小(一)型以上水库的电排、堤围、灌渠、电站等类型,实行集体承包、分级管理。推行了上述承包责任制的单位,初步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出现了一批由年青、有专业知识的人当家的工程管理单位,开创了新局面;二是摘掉了一批“老亏损”工程管理单位的帽子,职工的收入得到提高,从而稳定了队伍:三是进一步明确了责、权、利3者关系,做到考核严格,奖罚分明,扭转了过去由于无人管理,造成工程失管失修失效的状况;四是进一步正确处理好工程安全效益和综合经营、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积累和分配等3个方面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