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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商贸流通和服务业 分 目:行业管理 次分目: |
酒类专卖管理
2003年1月,广州市商业局接管酒类专卖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了市、区(县级市)二级酒类专卖管理体制,番禺、花都、从化、增城相继建立酒类专卖管理局,荔湾、越秀、东山、海珠、芳村、白云、天河、黄埔等区分别成立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并负责酒类零售许可证核发和各区辖内酒类市场的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是年,按修改颁发的《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全市酒类许可证换发工作,共换发酒类零售(批发)许可证4000多个。同时,制定《广州市不经销假冒伪劣酒承诺书》、《广州市批发专用单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管理工作。
年内举办全市酒类专卖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60多人次。对全市酒类专业市场、超市大卖场、重点批发市场、零售点档、餐饮酒楼等进行市场检查,出动4440人次,检查酒类经营商户6820户,查获假冒伪劣酒47909支,罚款20570元,查封“三无”酒厂25间,捣毁制假窝点9个,没收酿酒设备2套、制假工具和假冒商标8批。年内还成立了酒类检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