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4 | 前一篇 后一篇 |
|
类 目:环境保护 分 目:环境监察 次分目: |
环境监督执法
2003年,广州市重点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多人次,对157户违法排污企业分别依法予以取缔、停业、关闭、限期整改。花都区责令区内65户企业在2004年1月底前限期治理达标,并限时停产关闭其他污染严重的企业;黄埔区、芳村区针对辖区大型工业企业较多的实际情况,成立专项执法组,定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和污染事故隐患排查;天河区开展整顿废化工桶清理场等专项执法行动;海珠区环保局和检察院密切配合,加强现场执法后的法律跟进工作,震慑和警示作用显著。9月,省七委局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到穗复查后认为,广州市对清理整顿工作重视,部署周密,重点突出,真抓实干,执法有力,较好地完成国家和省部署的任务。
全市结合对水污染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启动15户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核发重点水污染工业企业临时排放许可证134户。
同时,通过强化环境监察执法网络建设,制订全市突发污染事故查处应急预案,完善24小时应急执法监察网,环境监察反应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市、区环保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广州第十一橡胶厂、广州水泥厂、金坑水库等20多宗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年共接到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投诉23383宗,调查处理21348宗,办结率达91.3%。承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91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市环保局被评为广州市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先进集体。
各区、县级市环保部门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荔湾区建立居委会、街道、区环保局三级矛盾排查网络,使每件信访案件和环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东山区积极探索老城区环境管理新思路,主动依靠各级人大的监督功能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越秀区解决了龙胜酒吧等一批长期污染扰民的环境问题;花都、白云区等环保局在高考期间开通手机投诉电话,24小时受理投诉,发现问题立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