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鉴2004 前一篇  后一篇

类  目:环境保护
分  目: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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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项目审理

    2003年,广州市环保部门认真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专家评审制度;坚持对新、改、扩建项目及技改项目“先评价后建设”的原则,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制度,把好环保审批关、规划布局关、清洁工艺关。全年市级审批新建项目738宗,比上年增加63宗;新建项目总投资511.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04亿元。

    完善工业项目环保审批的环境准入制度,促进新型工业发展。加快项目环保审批改革进程。实施项目审批分级分类管理,开展环保、工商网上并联审批,积极探索制订房地产项目等五项审批指导原则,初步建成建设项目环保网上申报审批系统。

    各区、县级市环保局在加强环境保护的同时,大力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白云区环保部门为白云区八大工业区的发展提供环境保护指引和服务;东山、天河、花都区和从化市开通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大幅度缩短审批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