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颁布实施
《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经2003年1月24日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4月2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吴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