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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农业 分 目:林业生态建设 次分目: |
森林公安机构改革
2003年,广州市根据省编办和省林业局《关于广东省森林公安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编办《广州市森林公安机构改革方案》,部署开展全市森林公安机构改革。改革的重点是理顺管理体制、编制性质和经费渠道。在编制上,将森林公安的事业编制改为公安专项编制,并重新核定人员,定员定岗,过渡为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在经费渠道上,把森林公安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业务经费统一列入地方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