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4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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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农业 分 目:综述 次分目: |
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
2003年,广州市有农村集体资产424.95亿元, 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26.1%。其中镇级集体资产103.94亿元,村联社一级的集体资产321.01亿元,分别占6.4%和19.7%。强化农村财务管理,推行农村“会计委派(选聘)和代理制”。全市实行农村“会计委派(选聘)和代理制”的镇、村分别为81个和987个,占全市乡镇和村数的78.6%和76.2%;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规范农村财会工作。加大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力度,强化外部监督。抓好农村审计人员的培训,全市共有250名审计人员通过考核,取得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证,基本实现村审计人员持证上岗;加大农村集体经济抽查审计力度,年内与省联合抽查审计了白云区江高镇水沥村、番禺区沙湾镇沙南村。抓好花都区作为省农村财务管理示范点的建设和增城市小楼镇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综合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