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4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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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农业 分 目:综述 次分目: |
农业法制建设
2003年,广州市积极开展农业行政立法、执法和普法工作。针对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造成环境污染、农产品的药物残留及有害物质超标等情况,起草了《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制定了《广州市杀鼠剂定点经营单位核准办法》,规范对杀鼠剂经营单位监管。清理涉及农业局职能的41项行政审批制度,保留《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项目28项,并对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全年全市出动农业行政执法5300人次,检查市场772个次及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农机、饲料等经营店档和生产厂家1464家次;查封不合格种子300公斤、不合格化肥150.2吨,查封没收违禁农药甲胺磷1.89吨、伪劣杀虫剂1.84吨、伪劣井岗霉素11.52吨、其他伪劣农药4.75吨,收缴销毁伪劣饲料添加剂、预混剂7吨,收缴处理毒鼠强340.2公斤。同时,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等。通过在广州电视台举办专项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印发学习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和有奖知识测验活动等形式加强对新颁布的《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编印《农业农村、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汇编》,加强对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积极向农民群众宣传农业法规。
(赖巧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