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鉴2004 前一篇  后一篇

类  目:建筑和房地产业
分  目: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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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与使用

    2003年,广州市(不含番禺、花都区和从化、增城市,下同)共归集住房公积金657534万元,比上年增长47.45%,占历年归集总量的29.49%。有196103名职工提取了个人名下住房公积金共243422万元,其中用于购、建住房等住房消费的有106248人(占支取总人数的54.18%),支取金额为159829万元(占支取总额的65.66%)。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发展迅速,共发放个人贷款241968万元,比上年增长61.43%,为14027户职工解决了购房资金。当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2171万元,比上年增长67.88%。

    这一年,广州市加大了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比上年增加753个,缴存职工增加8831人,住房公积金月平均归集额从上年的37162万元提高到54795万元。进一步开展便民服务。下发《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简化提取手续。大力推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缩短办理时间,为信誉良好、实力强的发展商开辟快速放款通道。

    至年底,全市有11898个单位、126.96万人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额达2229735万元。历年累计共有992467人经批准支取住房公积金,支取总额为751544万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621822万元,解决了46751户职工的购房资金,已收回贷款159195万元,贷款余额为462627万元。


(潘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