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4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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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建筑和房地产业 分 目:建筑业 次分目: |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
2003年,广州市建筑管理部门重点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加大对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同时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全市招投标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一是对在广州地区实行公开招标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实行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制度,该制度对防止串通投标和哄抬标价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规范投标价格竞争行为具有重要作用。二是为使有形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有机结合,制定招标择优标准,并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操作,对在广州市有良好业绩的企业予以加分鼓励,对在施工现场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及项目经理予以扣分惩罚。对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采取计算机“锁定”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了“专职投标项目经理”的现象。三是为加强评标过程管理,规范业主随意设置投标门槛、随意编制招标文件的行为,制定确定正式投标人的办法,并对中标单位实行中标后公示制度。
(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