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4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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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交通运输和邮政业 分 目:海事管理 次分目: |
口岸和船舶管理
2003年,广州海事局进一步清理口岸外轮临时靠泊非对外开放码头、修船厂的“一船一报”审批工作,重新规范和完善临时靠泊管理。妥善解决海心沙码头、汾水头码头等7个非对外开放口岸码头和大屿山、三门岛锚地临时靠泊外轮与国际航行船舶问题,完成南沙港3个码头临时靠泊外轮并通过国务院验收,正式对外开放。受理国际航行船舶临时靠泊非开放口岸码头申请998艘次。积极推进片区内航运公司实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督促船公司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有12户航运公司(含3户民营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通过审核。配合有关部门检查非法改装船舶,缉查大马力高速摩托艇,打击“两油走私”行动。参与侦查“12·10”涉嫌伪造海事印章、证书案,打击妨碍海事行政执法行为、海事肇事逃逸、伪造船舶证书等治安案件4宗。在PSC(港口国监督)检查中,通过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电脑数据信息系统(APCIS)搜寻在港外轮的PSC检查记录,全年实施PSC检查252艘次,滞留外轮27艘次,实施船舶跟踪检查139艘次。在FSC(船旗国监督)检查中,对中国籍海轮安检937艘次、内河船安检3097艘次,对国际航线中国籍船舶实施开航前检查25艘次,纠正缺陷292项。做好新办船舶登记和内河船舶登记换证工作。全年核发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1194本、国籍证书1411本、配员证书1079份,变更登记966艘次,抵押登记228艘次,光租登记10艘次,注销登记585艘次,核定船舶名称444个,征收船舶登记规费82.41万元。

(广州海事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