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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人物
分  目:全国性荣誉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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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晶

    女,1976年6月生,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检察员,主诉检察官。她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热情为民。在2000年6月至2003年5月任助理检察员的3年时间里,出色办结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00多件。她积极进取,好学向上,曾获“粤澳‘澳门基本法知识竞赛’”第3名、白云区“巾帼英雄”演讲比赛一等奖、广东省“十佳公诉人”、广州市“优秀公诉人”、广州市“三八”红旗手、白云区首届“爱岗敬业之星”、“白云公德公益之星”等荣誉称号。2003年10月,代表广东省检察系统参加第二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

    

    

全国十佳公诉人、白云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宋晶

    

(白云区委供稿)


(刘贻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