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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社会生活
分  目: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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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委员会建设

    2003年,广州市共有社区居委会1576个,比上年增加35个。广州市1177个村全部建立健全了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全部落实了制定村级财务管理和村委会工作制度等村务公开工作。年内,市民政局组织对全市47个无办公用房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调查核实工作,并解决其办公用房问题。规范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制定创建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标准,组织开展创建社区建设示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