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鉴2004 前一篇  后一篇

类  目:社会生活
分  目: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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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与救助

    2003年,广州市在巩固城镇居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线)“应保尽保”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城镇居民低保的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低保配套政策,全市各区、县级市实现城镇居民低保金通过银行发放,试点实施低保公示制度,建立低保对象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制度,积极推进低保信息化管理,部分区已实现低保网上审批。有农村的区、县级市逐步加大农村村民低保资金投入力度,市列8个贫困镇,经市扶持重点解决了从化市吕田镇及小杉村居(村)民的低保问题。年底全市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有29446户、70734人,比上年底增加5546户、12447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6510.07万元。

    继续推行特困人员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全年共为全市城镇特困人员支出医疗救助金934.25万元,并将该制度向农村推进。做好特困人员和农村五保户越冬防寒保暖和节日慰问工作,全年全市共向特困人员和农村五保户投放冬令物资救济款200万元、发放节日慰问金3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