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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社会生活
分  目: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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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与京津沪渝比仍居首位

    2003年,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在广州、北京、上海、天津、重庆五城市中,广州仍居首位。五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依次为:广州市(15002.59元)、上海市(14867.49元)、北京市(13882.63元)、天津市(10312.91元)和重庆市(8093.67元),广州市分别比上海、北京、天津和重庆市高0.9%、8.1%、45.5%和85.4%;人均消费支出依次为:广州市(11570.58元)、北京市(11123.84元)、上海市(11040.34元)、天津市(7867.53元)和重庆市(7118.06元),广州市分别比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市高4.0%、4.8%、47.1%和62.6%。从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来看,广州市较注重高档享受型和对信息现代化的投入,对耐用消费品的需求向高科技、高档次、多功能等方面发展,如家用电脑、移动电话等拥有量快速增长。居民家庭的大部分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均排在各市的前列。


(杜淑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