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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社会生活 分 目:居民生活 次分目: |
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
2003年,广州市城市居民家庭收支同步增长,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人们越来越注重体育、文化、教育、医疗保健、住房、服务等领域的消费,总体生活水平继续向富裕生活迈进。全年广州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002.59元,比上年增长12.1%,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2.0%,是近3年来收入增幅最大的一年。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广州市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居民的收入,具体有:(1)调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岗位津贴;(2)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450元调高至510元;(3)增加离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和调高基本养老金标准;(4)加大再就业工作力度,出台多种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加入到个体经营行业等。在居民家庭总收入构成中,人均工薪收入为13938.02元,比上年增长12.9%,占全年总收入的80.6%,是居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人均非工薪收入为3356.14元,增长12.4%,占全年总收入的19.4%。其中:人均经营净收入为562.15元,比上年增长61.7%;人均转移性收入为2614.99元,增长7.5%;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79.00元,下降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