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鉴2004 前一篇  后一篇

类  目:社会生活
分  目:劳动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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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

    2003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监察和举报专查用人单位5.46万户;责令用人单位与10.65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4.73万名职工补办参保手续;为6.44万名劳动者追还工资等待遇6413.36万元;取缔非法职介113户;处理30人以上的劳动突发事件324宗,比上年下降0.7%。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共接待和处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举报投诉总量21.18万批次;处理30人以上集体上访事件285宗,涉及人数2.16万人。

    是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抓好日常巡视检查、群众举报专查、劳动保障年审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规范、工作目标等内部管理制度。面对“非典”疫情,广州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快速反应,严控农民工返乡,对1340户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涉及农民工33.1万人,稳定了外来民工情绪,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重点监察建筑、饮食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推广天河区工资支付电子化监控经验;整治劳动力市场秩序,对非法职业中介保持高压态势,增强打击的针对性;扩大巡视监察的覆盖面,集中精力处理突发事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建设,保证劳动保障监察到基层。做好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健全接访制度,加大信息反映和督查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