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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社会生活 分 目:劳动和社会保障 次分目: |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2003年,广州市认真落实国家劳动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违纪违法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和业务管理,严格基金支付程序,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及财政专户等各类社会保障基金银行账户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基金现场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非现场监督工作,加强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工作,规范工伤预防费和康复费的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