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4 | 前一篇 后一篇 |
|
类 目:社会生活 分 目:计划生育 次分目: |
概况
2003年,广州市连续第16年完成广东省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全市户籍出生人
口59451人;出生率为8.24‰,自然增长率2.99‰,分别比省下达数低1.56和1.71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95.35%,比省下达数高2.85个百分点;计划外多孩率0.66%。全市有10个区、县级市出生率降至10个千分点以下,越秀区和荔湾区继续保持人口负增长。全市户籍人口完成计划生育手术51951例,比上年下降11.65%;全市已婚育龄妇女节育率86.58%,下降0.41个百分点。
是年,广州市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有:
1. 改革计划生育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全市有7个区(未含白云、番禺、花都区)全面铺开了社区居民计划生育自治工作。
2. 改革生育审批制度。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各区、县级市认真做好生育服务证的发放工作。
3. 努力营造新型社会主义生育文化。一是以“一法三规”为重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在是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以“计生法规进万家,我为国策做贡献”为主题的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全市共组织咨询服务活动128场,派发宣传品167万份,慰问群众9625户,送出慰问金122万元,赠送慰问品价值28万元。二是以各种宣传纪念日为载体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如荔湾区开展的男性健康宣传服务等。三是针对群众需求开展宣传活动,如婚育新风进万家及关爱女孩活动等。
4. 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县级市)活动。年内加大财政投入,改造服务场地,完善技术服务机构,全面推进以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普治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程。其中越秀区和荔湾区100%社区居委会均开展了规范的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服务活动,已婚育龄妇女知情选择率达到95%。加强计生与卫生部门的合作,实施“计卫联手、医育结合、资源共享”,大力推进卫生进社区活动。建立“3+1”(即区、县级市服务站,街道服务所,社区居委会服务室和社区医疗卫生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模式,全市有8个老城区在妇幼保健院建立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阵地或“绿色通道”。完善和规范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工作程序,调整充实广州市计划生育技术专家委员会。广州市计划生育指导所的“非堵塞性输精管内节育器节育方法的临床研究”课题,被列入“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计划”,该专题的IVD已获得2项新型专利,1项发明专利初审合格。此外,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还与市财政、卫生、物价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落实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通知》,将提供免费服务的对象扩大到全体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
5. 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一是继续开展计划生育达标镇、合格村和“五好”居委会创建活动。全市达到合格村、先进村、模范村工作标准的分别有836个、538个、112个,其中达到先进村水平、受广州市政府表彰的村占村总数的45.75%。二是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东山区制定《东山区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规范》,黄埔区制定《黄埔区辖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花都区印制《花都区村级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管理工作记录册》。
6. 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流动人口证件的发放管理。推进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改革,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空挂户、集体户和物业小区的计划生育管理。
7. 以信息化推动管理科学化。在全市普遍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计算机单机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推行网络化管理,并在越秀区和海珠区进行试点。试点工作中,依托政府“一站式”电子政务综合信息平台,从社区一级开始进行资源整合,解决了人户分离等原因造成的管理信息不联通难题,与民政等相关政府部门做到信息共享、实时交换,实现不同部门审批和业务协同办理。同时,通过社区综合业务办理系统和公众网站,形成了“综合办事、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的社区服务新模式。
8. 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是年市级计生信访部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25849次,办结率为95%;办理计划生育侵权案件43件,比上年的271件下降84.13%。年内,市人口计生局与市卫生局、药监局联合发出《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在政策上规范胎儿性别鉴定,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违法行为。
9. 各地结合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纷纷建立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为民服务活动。
这一年,东山区被国家计生委评为“全国男性健康宣传教育试点社区先进单位”和“全省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荔湾区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东山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黄埔区、芳村区、番禺区7个区被评为“广东省计划生育优秀服务单位”;广州市、东山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芳村区、番禺区被评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黄埔区、天河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达标,被省政府通报表扬;12个区、县级市被评为“广州市计划生育达标单位”;市直属42个部门被评为“计划生育齐抓共管达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