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鉴2004 前一篇  后一篇

类  目: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
分  目:文化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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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管理

    2003年,广州市加强对文化市场的宏观调控。严格把好网吧审批关。全市已审核立项网吧625间,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321个。制定《广州市文化局音像市场经营单位宏观调控意见》,建立申办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先立项后审批制度,并严格审批纪律,对未经审查核准立项而擅自审批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的,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

    加强监控,从严打击违法经营活动。全年全市文化市场行政管理单位出动文化文物稽查3158次计1.3万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7569万余家,查处违章经营单位共835家(档)。建立网吧日常运营监控管理制度,下发《转发广东省关于进一步落实网吧各项管理措施的通知》,严厉打击网吧违法经营活动。8~9月,文化部门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理整治“黑网吧”行动,在行动月中共出动检查人员2701人次,检查网吧727家,取缔“黑网吧”268家,暂扣电脑设备2390台(套),将155家“黑网吧”名单在报纸公示,有效遏制了非法“网吧”泛滥的势头,使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各区、县级市文化部门加强对音像制品市场的管理,建立了巡查制度、群众举报案件处理和反馈制度、音像制品经营一次性吊证制度。全年收缴非法音像制品7307万张。根据省文化厅《关于查处取缔“影吧”经营活动场所的通知》精神,7月份开展了对全市“影吧”经营活动场所的全面清查行动。

    积极引导和培育,促进广州文化市场的繁荣稳定。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注重提高文化市场管理执法人员和演出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对区、县级市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和演出市场从业人员的培训,规范个体演员的资格考试。同时,开展了第七届广州市文化市场调演活动和首届“羊城新秀”歌手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