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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城市建设
分  目: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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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拆违法建设

    2003年,广州市、区规划、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抓住违法建筑、违章搭建这一城市脏乱差的重要源头,加大整治力度,将清拆地段从城市主干道、城市进出口、珠江沿岸向住宅小区、内街内巷、城乡结合部推进,清拆范围由地面向建筑立面、天面延伸,并实行违法建设“零报告”制度。同时,在清拆过程中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和有关安置、迁移工作,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清拆工作顺利进行。全年清拆违法建筑80多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