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鉴2004 前一篇  后一篇

类  目:经济监督管理
分  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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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制建设

    2003年,广州市统计局与市法制办等单位合作,完成《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修改工作,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和市人大审议通过,报省人大批准。组织全市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了39个单位,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对所属230个街镇、主管综合单位、三资企业、无主管企业进行重点抽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共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关于统计执法检查整改函》、《责令改正书》等各种法律文书312份,《统计报表催报书》3000多份。全市共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50宗,其中罚款14宗,通报警告36宗。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召开纪念《统计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和统计知识测验;全市各级共举办各类统计法规培训172期,培训区、县级市、各主管局、企事业单位统计员和检查员共1.46万人。结合在地统计的实施,编印《在地统计与统计法规须知》4万多份;征订发放《统计法导读》及统计法规资料1.33万本,增强了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重要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