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4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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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经济监督管理 分 目:审计 次分目: |
专项资金审计
2003年,广州市审计局对广州市防治“非典”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进行动态跟踪监控和事后的全面审计。在全面审计中,各区、县级市审计局积极配合,对广州市本级和14个行政区域的901个单位进行调查,调查资金2.68亿元,调查面94.04%。调查结果表明,广州市各级财政、民政、卫生部门和慈善机构及款物使用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防治“非典”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情况和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专款专物专用,基本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未发现贪污、挪用等严重违法违纪和损失浪费的行为。对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进行审计,市审计局审计了8个集团公司及其属下18户企业,发现部分企业未按规定设立专户管理专项资金,致使专项资金被挪用和超范围使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收取社会保险费采用“捆绑式”收费方式,部分困难企业因无力支付在岗职工社会保险费,而未能为下岗职工缴交社会保险费。针对问题,广州市国有企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处理。市国企办会同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并对广州市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还就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出意见。对广州市2001~2002年度水利资金和水利工程项目进行专项审计,纠正了水利资金结余未及时上缴财政,截留、挪用水利资金,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或完工后部分交付资产及部分购置固定资产没有纳入单位账反映,部分工程项目支出以白条入账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