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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经济监督管理 分 目:审计 次分目: |
财政审计
2003年,广州市各级审计机关对200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收支平衡,有一定结余,大多数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但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如部分粮食扶持金未按规定入账;预算外资金结余中含有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在无预算项目安排的情况下拨款;少征税费;税款“错库”;税款超过缓征期限,未追缴入库;代征代扣税款未及时足额入库;未能准确反映有关税收减免、退库情况;堤围防护费减免规定未执行到位;部分企业未按规定设立专户管理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致使专项资金被挪用和超范围使用;科技三项费用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有待完善;部分财政资金用款单位结余过多;部分单位在广州市实行“两统”(统一财务核算和统发工作岗位津贴)后,仍自行发放补贴及实物。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作出处理和处罚,并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审计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