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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经济监督管理
分  目: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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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

    2003年,广州市工商局着力保护消费者权益,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和比较试验,完善“12315”维权社会网络和协作网络,加强对消费纠纷的调解和维权执法。

    是年开展7次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涉及食品、农资产品、装饰材料等1008批次,合格747批次,合格率74%;组织3次商品比较试验,涉及61种商品品牌。抽查和比较试验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作了公示。

    8月27日,召集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好又多商业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等51户商业企业成立广州反假维权联合会零售业分会,共同签署《不经销不合格商品自律守则》,向社会作出抵制不合格商品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承诺,形成“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的维权新模式。

    是年广州市“12315”申诉举报中心系统接到消费者申诉33475宗、举报12283宗。其中商品类申诉11209宗,占申诉总量的33.5%,比上年上升28.4%,居前5位的是对通讯器材、空调机、鞋类、服装、计算机的申诉;服务类申诉22266宗,占申诉总量的66.5%,上升67.1%,居前5位的是对通信、餐饮、邮购、家电维修、美容美发服务的申诉。全年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8761宗,案值1365万元,罚没入库918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00万元。各级消费者委员会较好地解决了一批涉及金额大、影响面广的消费纠纷。

    

    

2003年3月18日,广州市及区(县级市)15个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在广州市工商局及所属分局同时挂牌成立。这是广东省首次成立市级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图为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前立者)在挂牌仪式上致辞。

    

(市工商局供稿)


(杨忠愚 邓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