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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经济监督管理 分 目:工商行政管理 次分目: |
经济检查
2003年,广州市工商局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1887宗,案值5.94亿元,罚没金额1.22亿元。其中案值在10万元~30万元的290宗、30万元~100万元的104宗、100万元以上的65宗。查处的主要违法行为如下:(1)查处制假售假案件。结案1722宗,案值10196.3万元,罚没金额912.5万元。销毁假冒伪劣商品330多万件,案值4210万元。(2)打击私货交易。查处无合法来源手续案件293宗,案值1.37亿元,罚没入库3160.54万元。查处的无合法来源商品中,化工原料724吨、成品油99.44吨、汽车和摩托车配件57339件、光碟334623张、酒648瓶、服装7503件、摄像机229台、照相机323台。(3)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285宗,案值2亿元,罚没金额1572万元。重点抓了两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查处商业贿赂行为专项整治,对医药、旅游、保险、房地产、民航等行业和商品购销中给予或收受回扣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查处,共查处该类案件111宗,案值1.73亿元,罚没金额1195.64万元。二是开展打击仿冒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和伪造产地、产品质量标志等虚假表示、虚假宣传的误导行为。共查处虚假表示案件33宗,虚假宣传案件22宗,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案件18宗,不正当有奖销售案件19宗,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案件2宗。(4)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与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全年捣毁传销窝点1302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9018人。市工商局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企业135户,吊销34户违法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205宗,侦破162宗(包括“墨龙公司”、“昂泰公司”等变相传销诈骗大案),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32人,逮捕76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36人。经过持续的打击,市区内持有营业执照、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利用传销手段诈骗老年人钱财的变相传销公司全部被查处,聚集在白云、天河、番禺、花都、从化、增城等地出租屋,以外地年轻人为主要对象的“传人头”式传销活动也得到有效遏制。(5)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全年查处“扫黄打非”案件107宗,查缴非法音像制品448.31万张、非法图书1132册。
(陈卓文 黎伟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