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鉴2004 前一篇  后一篇

类  目:财政·税收
分  目:地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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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

    2003年,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围绕实践“执法型稽查”、“阳光稽查”,稽查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市稽查系列检查户数6319户,比上年增长38%,其中有问题户数3873户,占检查户数的61.3%,有问题率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全市查补入库总额18亿元。(1)查处大案要案。全年查处1000万元以上的大案6宗、500万元~1000万元的案件15宗,100万元~500万元的案件154宗,涉税金额合计5.6亿元。(2)开展重点行业税收专项检查。以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为目标,大力开展打击假发票、清查漏征漏管户专项行动,以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金融营业税、普通发票、农村经济组织等7项专项检查,共检查纳税业户1600多户,发现有问题户1200多户,查补各项税费1.6亿元。(3)统一开展清欠行动。对纳税意识薄弱的欠税企业依法实行查封企业账户、强制划转税款、阻止出境和拍卖查封房产等强制措施。其中涉外稽查局公开举行了全国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宗涉外欠税拍卖会——荔湾广场欠税专场拍卖会,共拍卖所得税881万元。全年稽查共清缴历年欠税1.33亿元。(4)重点打击新型涉税违法活动。专门开展打击“克隆发票”的专项行动,协助海珠区公安局破获一起省公安厅督办的“克隆发票案”,起获假发票印章73枚,假地税发票7种、435本共12000多份。(5)鼓励纳税人进行稽查前业户自查。全年稽查自查入库4.6亿元,占查补总额的49%。(6)推行质疑约谈制度。全年共组织约谈1789户,谈出税款3.48亿元。(7)加大对涉外企业的税务稽查力度。制发《涉外税务审计操作规程》,运用先进的审计方法进行涉外稽查工作。(8)积极倡导诚信纳税。继续推行纳税信誉等级评定,自2001年开始评定至今,全市共有644户企业被评为纳税信誉A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