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4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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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财政·税收 分 目:财 政 次分目: |
强化财政国库管理
2003年,广州市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财政国库管理。是年在对基本建设资金及政府采购额50万元以上的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对15个一级预算部门及其191个基层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从制度上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坚持按项目或政府采购进度拨付资金,对未实现支出的资金由以往保留在相应预算单位账户改为全部保留在财政国库或专户上。为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工作顺利开展,举办业务培训班,对试点单位资金账户进行全面清理,统一开设授权支付的零余额账户。市本级全年完成财政直接支付额145.46亿元,授权支付额25.46亿元,占本级预算内、外支出总额的46.68%,财政资金运行模式趋于优化。各区、县级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也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