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4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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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政法 分 目:审判 次分目:广州海事法院 |
为生活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援助
2003年,广州海事法院积极为生活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援助。援助的方式主要有:对涉及生活困难群众的案件,做好举证责任的释明工作;对当事人举证能力有限难以举证的,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对文化素质不高、诉讼能力不强的当事人加强诉讼指引,促使其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交或予减、免,全年缓交或减、免诉讼费用的案件共660件,占新收案件数的50.5%。
(杜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