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4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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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政法 分 目:审判 次分目: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
“黄金广场”系列执行案
位于广州市黄沙大道南珠江边的“黄金广场”,是广东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业住宅楼盘。楼高33层,占地面积8700平方米,报建面积为8万平方米,曾是广州市荔湾区高档商住楼。因开发商无力偿还银行巨额贷款等债务,加上小业主中断支付银行按揭款等原因,该楼盘被法院清盘偿还债务。该系列案形成案件399件,申请执行标的金额达8亿元。2003年9月初,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原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4家地方法院分别执行的399件“黄金广场”系列案件指定给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统一执行。该院成立“黄金广场”专案组,至年底已执结案286件。
(袁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