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鉴2004 前一篇  后一篇

类  目:政法
分  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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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现“严打”整治目标

    2001年4月至2003年3月,广州市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实现了预期目标。主要体现在“四个明显”:(1)刑事发案明显下降。两年来,全市刑事立案总量持续下降,2001年比2000年下降12.9%,2002年比2001年下降8%,2002年比2000年下降19.9%;“两抢”(抢劫、抢夺)、“两盗”(入屋盗窃、盗窃机动车)等多发性犯罪得到有效遏制,2001年比2000年分别下降24.1%和6.5%,2002年比2001年分别下降10.1%和10.2%,2002年比2000年分别下降30%和15.5%。(2)重点地区治安面貌明显改观。2001年,全市37个重点街(镇)有36个街(镇)刑事立案下降,平均降幅达16.8%,其中被省列为重点的13个街(镇)的刑事立案全部下降,平均降幅达20%;2002年,全市19个重点街(镇)刑事立案全部下降,平均降幅达12.7%。广州火车站地区、三元里地区等重点地区的治安形势明显好转。(3)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据广州市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02年12月的民意调查显示,93%的市民认为社会治安比“严打”整治前有所好转,96.7%的市民对社会治安基本满意,95%的市民认为安全感有所增强,市民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和安全感为历年最高。(4)政法队伍形象明显改善。据市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02年12月的民意调查显示,82.3%的市民认为广州市警察形象“好”和“较好”,比2001年提高35.6个百分点;97%的市民对执法人员接待群众的态度表示满意;98%的市民认为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有所改善。


(马红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