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4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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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政法 分 目:综述 次分目: |
概况
2003年,广州市政法部门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了广州市社会安定和治安稳定。
确保社会政治稳定。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活动和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的破坏活动。在防范和处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问题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积极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成功调处8000多宗劳资、征地拆迁、房屋购销等矛盾纠纷。积极参与全市抗“非典”工作,及时打击借“非典”疫情造谣传谣、哄抬物价、造假贩假等违法行为。
实现社会治安形势好转。刑事案件从8月份开始下降,9、10、11月刑事立案分别比上月下降15.3%、22.4%和21.6%。全年实际破获刑事案件47431宗,比上年增长5.2%;批准逮捕11477宗,增长15.5%;起诉10785宗,增长11.3%;审结刑事案件12148宗,增长15.5%,结案率为97.5%。审判、检察和公安机关圆满完成超期羁押刑事案件清理任务。火车站等重点地区的治安面貌明显改观,省挂牌的5个街(镇)、市指定的8个重点地区刑事发案率平均降幅达4.7%。成功破获全国最大的“305”贩卖淫秽光盘案和全国最大的“5·11”制贩冰毒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完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推进警务改革,充实一线警力,提高见警率。市、区两级财政出资组建了一支拥有6000多人的治安联防队伍,增强了治安防范力量。全市社区100%设立了社区警务室,创建安全社区(村)1494个、“无毒社区”734个。市、区(县级市)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和街镇管理中心正式列编,筹建约6000人的出租屋管理员队伍。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打击走私贩私、制假贩假、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买卖外汇、制贩“潲水油”等经济犯罪活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查办了一批贪污贿赂、渎职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7亿元。民事、行政审判工作不断加强,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进一步拓展,保障和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积极参与全市抗“非典”工作。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广州市政法部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疫情报告等制度,认真抓好羁押场所和劳教场所防“非典”工作,做好看守所、戒毒所、劳教所、法庭等重点场所的防护。及时将《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的宣传纳入普法工作范围,严厉打击造谣传谣、造假贩假等违法犯罪活动。成立公安“非典”应急处置分队,设立处置“非典”突发事件隔离点,协助卫生部门设立隔离区,处置病人和疑似病例22名。疫情期间,市直属政法各部门和各监管场所没有出现一例“非典”病例。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深刻吸取“孙志刚事件”的教训,认真开展执法教育整顿活动,增强了政法干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推行警务、检务、审判公开,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活动,强化政法队伍管理监督。是年有263个集体、328名个人受到中央、省、市表彰,197个集体、591名个人立功。

(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