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鉴2004 前一篇  后一篇

类  目:党政机关
分  目:广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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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工作

    2003年,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共起草、审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22件,其中地方性法规4项,政府规章18项。直接参与草拟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14项,并已颁布实施。

    继续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清规”工作,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的基础。在审改工作方面,初步审核完成54个单位上报的1417项行政审批项目;决定第一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73项,改变管理方式项目20项;向社会公布剩余项目中的755项,并征求意见,论证清理;依据行政许可法着手开展有关行政许可项目、规定和实施机关的清理工作。在“清规”工作方面,清理1982年以来市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剔除了其中的不规范性文件,完成对248项政府规章的初步清理;清理全市涉及收容遣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清理各类文件23项。

    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组织起草《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制监督的有关制度。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及评议考核制试点工作。强化对执法证件的管理,共办理执法证件8312个。深化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共办理各类投诉案件66件。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13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208人。积极做好明察暗访,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至11月,番禺区、从化市和市公路局、公安局已通过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考核验收。

    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全年共受理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各类行政复议案件132件,办结148件(含往年未办结案件),结案率为112%。与上年相比,收案量下降10%,审结率增加17.6%。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及各种建议27件,办理群众信访750多件。


(黄大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