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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党政机关 分 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次分目: |
制定五年立法规划
在2003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三次常委会会议上,通过了《2003~2007年度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该五年立法规划坚持从广州市的实际出发,明确立、改、废并举的工作思路,强调指导性,注重立法的质量和水平。该规划中增加了规范城市管理和市场经济秩序方面法规的比重,加大环境资源保护的立法力度,共确定立法项目38个,其中新立项目17个,修改项目18个,废止项目3个。在制定立法规划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向市民征集立法项目建议,使之更具科学性和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