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4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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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党政机关 分 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次分目: |
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于2003年3月21~29日举行,会议应到代表497人,出席代表454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代理市长张广宁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甘新作的《关于广州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郭锡龄作的《关于广州市和市本级200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李善培作的《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树坚作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武作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进行认真审议,作出相应决议,批准上述各项工作报告,批准了广州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市本级2003年预算。
会议选举产生广州市新一届国家机关的负责人:林树森当选为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广宁当选为市长;郑国强、潘庆槠、苏晋中、陈传誉、龙建安、陈伟光、邵云平当选为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柏年、林元和、李卓彬、苏泽群、许瑞生、陈明德、王晓玲当选为副市长;吴树坚当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武当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法律规定,须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杨育铨当选为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马余胜等32人当选为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此外,大会还补选了张广宁、郑国强为广州市的省十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须经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报省人大常委会确认。
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15件。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其中5件议案合并为《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议案》、《发挥“千年商都”优势,做大做强广州商贸流通业的议案》、《关于加快发展广州民营科技企业的议案》等3个议案,列入当年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作出决议或决定。
大会邀请了80名社会各界人士和16个国家驻广州领事馆的官员旁听3次全体会议。大会秘书处组织两次旁听人员座谈会,听取对几项工作报告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