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4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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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抗击“非典”特辑 分 目:疫情防控 次分目: |
加强餐饮业的防治“非典”措施
2003年,广州市商业局将餐饮业开展防“非典”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专门成立督导小组对全市餐饮业的防“非典”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建立每天一报和突发事件即报制度,切实掌握饮食业防“非典”工作情况。印发《餐饮企业预防非典型肺炎工作指引》,并会同市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活体家禽流通市场销售管理的通知》,对餐饮企业防“非典”工作提出明确要求:(1)加强对餐饮原料的采购、仓储、加工、成品等环节的监管,切实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餐饮用具消毒和服务场所消毒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在餐饮接待过程中,要求“加盖上菜”,按照一菜一筷(勺)为客人提供公筷、公勺,尽可能做到分菜、分餐,一线的食品售卖和烧卤间、挤花间等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上岗。(2)禁止餐饮企业在店内存养和屠宰活体家禽,切断动物源性疾病的传播途径;严禁经销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和容易传染病毒的非国家保护动物,以阻断疫病的传染渠道。(3)继续做好“非典”期间严格控制农民工返乡的工作。广州酒家集团、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采取“外地员工留用上班,本地员工休年假”等措施留住外地员工。组成联合检查小组,从5月8日至6月8日对全市餐饮企业进行抽查,各区商业局会同区卫生局、工商局对区内餐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全市共检查饮食企业967户,提出整改要求199项。
(苏明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