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日报》A2版报道了“交通违章不服管 21人被拘留”的消息。文中谈到,极个别行人交通违章不仅不接受处罚,甚至恶意阻挠交警正常执法,并出现打踢交警的现象,导致交警不得不采取强制措施,并依据有关法律,在调查取证后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留。
我们为在执法中敢于“亮剑”、敢动真格的交警叫好。市民不文明行为需要教育、教育、再教育,但确实有极个别人教育无效,对教育麻木不仁、视而不见,甚至恶意阻挠交警正常执法,这是否意味着除了教育就无招了?不是。交警执行公务,是国家法律赋予的职责,极个别人用蛮横、谩骂、推搡、打踢等手段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到头来只会为其违章、违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交通文明是展现城市文明的窗口,是市民素质的重要体现。交通违章、违规、违法行为不仅破坏了广州的文明形象,而且直接威胁着市民的生命安全。这样的现象触目惊心:个别人无视红灯存在,在车流中左冲右突;个别人健步如飞、身轻如燕攀越马路中间护栏。他们往往认为:不就闯个红灯嘛,多大的事?道路标志模糊不清,违规能怪我吗?更有人认为,大家都在违规,不违白不违;因急事偶尔违之,也不为过……说到底,他们要么认识不足,要么侥幸行事,要么知法违章,宁愿违章十步,也不愿守规百米;宁愿抢一分险,也不愿等三分钟。交通事故往往就这样发生,近期两起横穿东风路的伤亡事故,值得我们深刻吸取教训。
遵守交通法规,是对自己生命的最大珍惜;加大执法力度,是对群众利益的最大维护。在个别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同时,其他人必然要承担其违章、违规、违法的代价,增加了交通堵塞、交通事故等社会成本,也破坏了广州的整体形象和城市声誉。对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为的纵容,是对遵纪守法者的不公。说到底,对违章、违规、违法行为,不采取强制性措施是不可能的。新加坡的社会秩序好,是因为他们管得严,我们应当借鉴他们的经验。文明是不会从天上掉下来的,学习世界先进城市经验,首先要依法治市。在交警加大执法力度,有效引导和严格规范人们行为的时候,全社会应把掌声送给交警,支持他们执法,维护他们的权威,给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
建设和谐社会,人可以展现“自我”,但不能一味强调“自我”。行人是人,交警也是人,并且是为维护公共秩序勤勉尽责的执法人员,其人格应得到尊重,执法应体现权威。不管是出于什么理由,我们的社会绝不容许出现恶意阻挠交警执法的行为发生。在“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百日大行动中,广大市民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在向前迈步的时候、在耐心等待的时候,努力做一个遵章守法、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目前,广州正在举全市之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但不是为了拿牌而创文,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市民综合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前不久在广州调研考察时指出,只有一流的市民素质,才能造就一流的城市文化。我们在为交警该出手就出手而叫好的同时,也呼吁要加大力度培养和提升市民良好素质,使广州市民的综合素质与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新实践相适应。
网友跟帖挺交警
大洋网友:07-22 18:08
行人违章当然不用拘留,但违章了不接受处罚,还骂警察甚至动手打警察,这样就一定要拘留了,要不然还有法吗?
大洋网友:07-22 16:01
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叫“无规矩不成方圆”。每个人生活于这个社会,就必须服从社会的共同规则。广州要建设首善之区,首善之区首先必须是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比较高的地区吧。共同的游戏规则都不能遵守,还谈何首善?
大洋网友:07-22 16:01
听朋友说过一个故事,朋友在国外与一老太太过马路,刚好人行道红灯亮了,此时马路上没有车,他与老太太完全可以过去,他见老太太年龄古稀便搀扶她想一同过去,可是老太太就是要等待绿灯亮了才过。他很不解,就问老人马路上没车为什么不过去?老人家说,马路两旁有许多大楼,路上又有许多行人,难免会有孩子在看着咱们,如果咱们做大人的不遵守交通规则,给孩子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另外,红灯是亮的,我们就不能违反规则。
大洋网友:07-22 16:01
支持交警部门的做法。遵章守规,人人有责。不单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更重要的是爱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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